去年六月,台北市天龍三溫暖發生槍擊案,一名泊車人員好心攙扶醉客下車,卻遭對方開槍射殺,重傷身亡,槍手犯案後還持槍衝到大馬路對空鳴槍,直到被警方壓制逮捕才冷靜,事隔一年,士林地院一審宣判,認定黃姓槍手觸犯殺人罪,判處無期徒刑,褫奪公權終身。
目擊民眾:「拿槍耶,對啊,還是大喇喇拿槍。」
這是去年6月16日,發生在台北市重慶北路天龍三溫暖的槍擊案件,51歲黃姓男子喝得醉醺醺,深夜搭計程車來到這想放鬆一下,但不勝酒力站也站不穩,61歲黃姓趴車組長見狀好心攙扶,卻被誤認是要攻擊,慘遭對方近距離行刑式開槍擊斃,倒臥血泊,搶救之後仍宣告不治。事隔一年,士林地方法院18日做出一審判決,宣判黃姓槍手無期徒刑,褫奪公權終身,槍械部分則被判處4年2個月與15萬罰金。
嫌犯vs.記者:「為什麼要開槍。」
這回宣判,黃姓槍手沒有被借提,被害家屬也沒到場。回顧案發當下,這名有槍砲彈藥強盜與竊盜前科的黃姓槍手供稱,槍是監獄的朋友借放的,平常帶出門是為了防身,甚至辯稱案發當下他斷片,事發過程全忘了。
但不管記得不記得,非法攜帶違禁品還開槍奪命已成事實,酒醉不能當藉口,一審遭判無期徒刑,刑度相當重,只是即使重判,仍無法挽回被他一槍破碎的家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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