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六月,台北市天龍三溫暖發生槍擊案,一名泊車人員好心攙扶醉客下車,卻遭對方開槍射殺,重傷身亡,槍手犯案後還持槍衝到大馬路對空鳴槍,直到被警方壓制逮捕才冷靜,事隔一年,士林地院一審宣判,認定黃姓槍手觸犯殺人罪,判處無期徒刑,褫奪公權終身。

目擊民眾:「拿槍耶,對啊,還是大喇喇拿槍。」

嫌犯vs.記者:「為什麼要開槍。」

這回宣判,黃姓槍手沒有被借提,被害家屬也沒到場。回顧案發當下,這名有槍砲彈藥強盜與竊盜前科的黃姓槍手供稱,槍是監獄的朋友借放的,平常帶出門是為了防身,甚至辯稱案發當下他斷片,事發過程全忘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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