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南市刑警大隊偵查佐劉三榮2019年遭槍擊致死案,台南地方法院原判處凶嫌梅文魁合併執行19年2個月徒刑,經雙方上訴,台南高分院今天改判無期徒刑、褫奪公權終身。
劉三榮2019年6月14日凌晨在台南市柳營區一家練歌場,與先前曾有恩怨的梅文魁發生口角,遭梅文魁開槍擊中不治。台南地方法院2019年12月10日宣判,就梅文魁非法持有槍械部分判處4年6個月徒刑、殺人罪部分判處15年徒刑,應合併執行19年2個月。
經雙方上訴,台南高分院審理後今天上午宣判,撤銷一審原判、改依殺人罪判梅文魁無期徒刑、褫奪公權終身。
檢警調查發現,案發時擔任台南市刑警大隊偵查佐的劉三榮,與梅文魁相約於2019年6月13日晚間,到台南市柳營區一家練歌場見面。兩人隨後發生爭執,梅文魁則拿出預藏的改造手槍對劉三榮開1槍,並打中劉三榮的右上臂,子彈貫穿右肺、橫膈膜、肝臟與腸繫膜,導致劉三榮送醫後宣告不治。
梅文魁犯案後先逃到雲林、高雄等地投靠友人,並於去年6月14日晚上在高雄市內門區遭專案小組人員逮捕。(中央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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