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錢櫃KTV今(26日)上午10時許發生大火,事故造成傷亡慘重,有逃生民眾指出火警時,灑水設備和警鈴都沒啟動,讓不少民眾擔心倘不幸遭遇火警該如何應對?消防署曾公開8招避難原則。
據內政部消防署的「火災預防逃生避難原則」,火警發生時,不可為收拾財物而延誤逃生避難時間,應以「保命求生」為首要目標;由於火場很容易發生斷電,因此不可搭乘電梯逃生。
而火場「第一殺手」就是濃煙,由於浴室門和天花板多半是塑膠材質,塑膠門不耐高溫,只要濃煙溫度達到約200度至400度就可以使塑膠門熔化變形,且浴室門下方也有通風百葉,因此躲在浴室裡面無法有效阻絕濃煙。而且浴室內常沒有對外窗戶,無法對外呼叫求救,消防人員不易發現,最後恐因遭濃煙侵襲而造成人命傷亡。
針對許多民眾會尋找濕毛巾摀口鼻穿越濃煙逃生,消防署指出這觀念其實是錯誤的,「因為濕毛巾擋不住濃煙中會造成人命傷亡的一氧化碳和有毒氣體」,因此呼籲民眾在火場逃生避難時,千萬別浪費寶貴的逃生避難時間尋找,以免延誤逃生避難時機。
該原則也提醒「不可用塑膠袋套頭」,因為不但無法裝到新鮮空氣,反而會因呼吸而在塑膠袋上產生霧氣,影響逃生視線及速度。若遇火場高溫,塑膠袋也會熔化而黏在皮膚上。
由於煙平均上升速度為每秒3到5公尺,人平均往上速度為每秒0.5公尺,消防署提醒逃生原則就是「往下逃生」,因為人往上跑是跑不贏煙的。在開門前應先觸摸門把測試溫度,並觀察門外是否有煙霧,如果門把溫度很高、覺得燙手,表示門的另一邊已是高溫狀態切勿開門,應改採其它逃生路線。
若未感高溫,則先開一條門縫觀察門外狀況是否有煙霧,無煙霧再行逃生;若有煙霧則不可嘗試穿越煙霧逃生,應關門退回室內,並用衣物或毛巾將門縫塞住,防止煙霧流入,改採其它避難路線。
此外,火場逃生一項重要原則就是要謹記「隨手關門」!消防署提醒,起火點若在居室內或屋內,逃離時應隨手關起房門及大門,可將火勢及煙霧侷限於起火居室內或屋內,以利其它房間或樓層的人順利逃生避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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