租約糾紛,還出動怪手拆除建物!蘆洲一間知名薑母鴨店,承租一間宮廟的地經營近18年,去年租約到期,店家持續繳租金,但地主認為合約已經結束,已分租給其他六人,要求業者盡快搬走,其中一位新的承租人覺得等太久,昨天派出怪手拆除,薑母鴨店一家人還差點被鐵皮屋壓到,幸好及時逃出,現在業者將告地主毀損,雙方對簿公堂。
高舉布條抗議不公,這裡是蘆洲一間知名薑母鴨店,24日清晨遭拆除,業者大吐苦水。
薑母鴨店老闆王先生:「這已經第四代了,都在這裡,現在這樣給我拆掉,讓我們不知道怎麼生活,要把我們趕走,也不要用這種手段對付我們啦,我每個月都有繳七萬的租金給他,我在這已經18年了啦。」
薑母鴨店從2003年開始承租,一直到2019年合約到期,雙方沒繼續簽約,地主認為合約已經結束,但薑母鴨店老闆,認為他是直接續租,持續繳租金直到今年4月,然而房東已經將地分租給其他六人,新的承租人等不了,24日清晨5點找怪手來拆除,當下薑母鴨店一家人都還在現場,趕快逃出讓業者很生氣,還說地主在上個月還找保全,用貨櫃屋堵住家門,就是把他們逼走。
地主楊先生:「我們從祖先的名字,過過過到我們的名字,就沒有租給他了啦。」
新承租人郭小姐:「8個月沒有繳房租啦,阿人家不租給他,他還死硬著叫人來講,要拿錢啦。」
地主反駁業者說法,新的承租人,因為要將那塊地當停車場,稱業者賴著不走,才會直接找怪手拆除,薑母店老闆,控告地主毀損罪,而律師說如果約到期,承租人有持續繳錢,其實就是不定期租賃,依法不能趕人,如果毀壞建築,還得面臨最高5年的刑期,現在雙方對簿公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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