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縣市將近有6百筆的土地,登記在神明的名下,由於當時地政資料保存並不完整,再加上當時的土地管理人都已經過世,因此後代的子孫想要變更土地所有權,難上加難,縣府表示,因為這些神明土地歷史悠久,很難確認管理人的身分,如果要變更,廟方必須先成立神明會,並推舉代表,才能合法轉移,否則到民國102年,將依法拍賣這些土地。
拿出民國67年的空照圖,新店的邱先生說,已經登記在福德正神名下的土地,其實他們才是所有人。
邱先生強調,當初地政局除了將自己的爺爺名字寫錯,連土地地號、土地使用人地址和地主的名字寫錯,讓他們後來要領回土地處處碰壁。邱姓地主:「發覺有問題要去辦都沒有辦法,他說時效過了,承辦人也不在了,就這樣一直推託我們,現在也不知道要怎麼處理。」
新店市公所秘書曾明宗:「就沒有56號這個土地的移轉資料,所以我們也是跟邱先生,也是跟申請人說,請他提供56號地號相關證件,讓我們能夠佐證他。」
雙方各說各話,只是有爭議的還不只這一件,像是台電為了在蘆洲擴建變電所,想要買地,結果卻發現土地是神明的,必須大費周章找到土地管理人,才能合法跟土地公買地。
只是要變更神明土地可不簡單,按照規定必須先成立神明會並且選出代表,完成土地登記變更,不然縣府將依法公開標售土地,10年後沒有人領就繳回國庫。
光復初期由於地政法不夠嚴謹,讓許多土地登記在神明名下,也因此到現在引發許多爭議,就算土地公擔心自己沒有廟宇可住,或是土地被搶走也沒有用,因為法律之前,就算神明也得遵守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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