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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指控盜用車牌的陶先生,在警方偵訊過後也函送法辦!他說單純是因為重車買太早,當時沒有合法車牌,才會在網路上購買彷制牌照懸掛,至於當初花了30幾萬買的絕版重型機車,現在只能按照法律沒收充公。
偵訊過後,確定被依偽造文書罪函送法辦,陶先生走出派出所心情很沉重。仿牌車主陶先生:「當初買這個車,其實是個錯誤的決定,因為你買了它不能騎它、不能去享受它,凌晨騎到市民大道去充電,因為這個車已經13年了,你不充電的話沒辦法發動。」
750c.c.的重型機車,13年前特地托朋友從日本買回來的拼裝車,花了30幾萬,卻成了讓他頭痛的收藏品,因為不是合法進口,無法安全檢測,騎不上路,也沒辦法好好享受,這次是趁著凌晨騎出去充電,才會被車主眼尖發現,害車主收到2張1400元的罰單,他也很意外。
陶先生:「我不曉得有被照相,變成對(相似車牌的)車主非常抱歉,戴著安全帽還有口罩,陶先生這次不能再騎上他最愛的重型機車,轉身離開,默默搭上朋友的車離開派出所。」
目前市價40多萬,已經絕版的機車只能被沒收,從來沒有前科的他,平常都在八里馬術場當教練,台北縣騎警隊的警察有些甚至還是他的學生,即使當了警察的老師,觸法還是事實,函送法辦之後,這輛重型機車也成了陶先生最愛跟最痛的回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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