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一名吳姓婦人不滿鄰居的窗戶緊鄰自家房屋,認為鄰居家的噪音和氣味會傳到自己家哩,甚至鄰居窗戶棚的水也會滴到自家後院;吳姓婦人一狀告進法院,法官判鄰居要把窗戶封死、拆除遮雨棚,讓陳姓鄰居覺得滿腹委屈。
陳姓婦人:「左右鄰居發生火災怎麼辦,隔壁鄰居說,你家的事情。」
陳太太覺得好委屈,因為住了30年的透天厝,側邊這面牆從一樓到五樓都有窗戶,卻被指控太靠近隔壁鄰居新蓋的房子,還說陳太太家的噪音、灰塵通通傳進鄰居家裡,雙方一言不和告上法院。陳姓婦人:「(遮雨棚)這邊到那邊,這樣不行,說空中侵占土地,你自己看,都看不清楚。」
鄰居指控這5扇窗戶侵犯隱私,還說陳太太家頂樓遮雨棚的水滴下來,也會落在鄰居的土地上;法院一審判決,陳太太要拆掉遮雨棚;二審法官再說,陳太太和鄰居房屋距離不到2公尺,依照建築法不能設置窗戶,全部都要用木板封死。陳姓婦人:「封得這麼暗,我走路都會摔倒。」
陳太太說她花了1萬多元拆拆補補,無奈鄰居還是不服氣,因為陳太太家裡的地下污水管,越界埋在鄰居的土地裡頭;鄰居甚至氣得搬到別的地方,「以和為貴」對這對左右鄰居來說,顯然不容易。
◎照片來源:陳姓民眾提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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