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警方日前到民宅處理妨礙安寧案件,因為擔心有家暴狀況,因此要求入內訪查,沒想到員警一進門,女屋主突然拿出手機錄影,要求員警離開否則提告,還要PO上網路,在場員警不滿被嗆,也對女子表示,如果她PO上網就要提告妨礙名譽;對此警方表示,員警上門訪查,都有經過屋主開門同意,為了捍衛公權力,他們會全力支持。
警方vs.女子:「請你們提出證據說我的大小聲,很吵,然後不然的話我就告你們,好。」
員警確認狀況後,要求女子降低音量,反被趕出屋內,只好無奈離開。
警方vs.女子:「(剛剛我問你說可不可以開門),剛剛是你一直按門鈴,我覺得說你是陌生人,(妳說我可以進來的喔)你覺得奇怪,(沒關係我都有錄下)。」
女子全程錄影,最後還揚言要PO上網,員警聽了也被惹火,反過來說要提告妨礙名譽,雙方不歡而散。
警方vs.女子:「我對你們第六分局(以妨礙名譽),太太熟了(你音量小聲點),(這裡是第五分局)第五也可以,我對你們也很熟,(好,如果你po上去我會以妨礙名譽罪名),妨礙名譽多少錢,公然侮辱而已啦,(沒關係就這樣)去,趕快去。」
事情發生在台中市北屯區一處社區住宅,警方接獲民眾報案,表示女子妨礙安寧,因此派人上門,警方表示當時有按門鈴,並且取得屋主同意才進門了解狀況,沒想到女子突然開始錄影罵人。
警方:「問她我們可以進入她同意我們才進去,那最主要是因為她吵雜聲音,我們擔心會有家暴或是其他情形。」
警方說到場時因為聽到吵雜聲,擔心有家暴情形,因此要求入內訪查,並沒有搜索,但女子挑釁行為,為了捍衛執法公權力,才會揚言提告,對於員警行為,警方表示全力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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