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年前台北市發生一起車禍,女駕駛看到警察來了,拒絕盤查身分,還關上車窗結果夾到警察手指,夾了五分鐘不肯放,被依妨害公務判刑三個月定讞,這名女子反過來提告,說當時被警察壓制在地,全身受傷,聲請國賠92萬,現在被北院駁回。
員警vs.肇事女車主:「你夾到我的手。」
說什麼就是不肯開窗,員警的手也被夾得紅又腫。
員警vs.肇事女車主:「你夾到我的手了,你夾到我的手了,請你打開窗戶。」
員警vs.肇事女車主:「你現在是要單純,交通事故處理,還是你要變成妨害公務。」
就這樣僵持了5分鐘,原本想好好溝通,她卻不聽勸,連警棍都拿出來,準備破窗,最後優勢警力到場,她才願意乖乖開門,只是怎會鬧得這麼僵。
記者張心:「蔡姓女子就在這個十字路口,倒車時跟機車發生碰撞,他沒停車查看,反而落跑,而員警到場,她卻遲遲不配合盤查,還夾傷員警的手。」
駕駛總算下車了,上銬逮捕時,還在大吼大叫。
員警vs.肇事女車主:「我會走啦,你不要激動喔,你想幹嘛,你不要激動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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