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地檢署偵辦鄭姓、吳姓、潘姓男子涉嫌高價販賣未上市公司股票,詐取不法獲利約新台幣8000萬元案,今天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3人獲准。
雄檢檢肅黑金專組主任檢察官劉穎芳偵辦被告鄭男等3人,涉嫌虛偽增資、高價販賣未上市公司股票牟利。昨天指揮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、台北市調查處、高雄市調查處等搜索高雄市2處所,當場查扣實體股票175張等。
檢調查出鄭男等以偽造公司存款紀錄方式,虛偽辦理增資,將資本額由原本1000萬元虛偽增加為1億1000萬元,並與近6年來營業淨利均為負數的另家公司合併及換股。
再提供內容載有國內知名廠商為公司團隊的不實投資評估報告、財務報表等資料,供專門銷售未上市(櫃)公司股票地下盤商,向不特定投資人誆稱公司獲利能力良好,即將上市、上櫃,致投資人陷於錯誤購買。去年7月至今年1月間,經由出售未上市股票詐取金額8000多萬元。
檢方傳喚鄭男等漏夜訊問後,認為鄭男3人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詐欺買賣有價證券,以及非證券商不得經營證券業務、偽造私文書和資本不實等罪嫌。犯罪嫌疑重大,且有逃亡、勾串共犯、證人及湮滅證據之虞,今天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3人獲准。(中央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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