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市1名吳姓男子,日前他到朋友家中吸食毒品,結果導致神志不清,竟然翻越圍牆闖入鄰居家中,還意圖性侵正在睡夢中的女屋主。他不顧對方極力反抗,甚至還說「給妳10萬元,妳跟我做愛。」沒想到女屋主的1句話,當場讓他性慾全消、瞬間軟掉,還連忙向對方道歉。日前高院審理後,依照竊盜未遂、強制性交,判吳男2年6月徒刑。
判決指出,吳男在2月28日凌晨左右,前往高雄市三民區的梁姓友人住處,2人一起在屋內吸毒,接著他就到4樓房間休息。沒想到之後翻越陽台,闖到隔壁鄰居家中,企圖闖空門竊取財物,藉此清償自己欠下的債務。
吳男進屋後一路搜刮到1樓,赫然發現女屋主獨自在房間睡覺,因此已經吸毒拉K導致神志不清的他,竟然精蟲衝腦,先是靠近企圖親吻女屋主。這時女方突然驚醒大喊「你要幹什麼?」吳男知道屋內僅女屋主1人,便威脅她「不要叫,再叫就殺死妳,我知道妳家沒有人,只有妳1個」。
一陣混亂中,吳男喊出「給妳10萬元,妳跟我做愛。」沒想到這時女屋主跟吳男說出這句話「我60幾歲了!」當下吳男瞬間清醒,連忙頻頻道歉「阿嬤,對不起,我有吃藥」、「對不起,阿嬤原諒我,我不該對妳這樣做。」
法院一審審理時,認定吳男吸毒後侵入他人住宅,還違反女屋主的性自主權,且他辯稱自己並無性侵意圖,純粹只想偷東西;但女屋主指證歷歷,高雄地院依強制性交未遂罪,判處吳男3年9月。全案上訴高院,審酌吳男犯後並未和女屋主和解,涉及住宅竊盜未遂、強制性交罪,合併判處2年6個月徒刑。
《TVBS》提醒您勇敢說不:
◎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、110
◎勵馨基金會 台北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專線02-2362-2400
◎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-7728-5098分機7
◎婦女救援基金會 02-2555-8595
性侵防範要點:
◎察覺對方有性侵意圖時,應冷靜設法離開現場,並立即求救;若遭限制行動,勿過
度刺激對方,千萬不要抵死反抗。
◎相信直覺!拒絕不舒服或不喜歡的肢體接觸。
◎睡覺或盥洗時,門窗要上鎖。
◎避免與有酒醉、吸毒、有暴力傾向或性犯罪前科的人獨處。
◎當對方出現你認為不妥的言行時,應立刻離開或制止。
《TVBS》提醒您:
◎珍惜生命拒絕毒品,健康無價不容毒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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