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6月份新北市一名毒品嫌犯出獄後工作不穩定,甚至餓到沒錢吃飯,竟躲進賣場停車場持刀搶劫,沒想到被害婦人出庭竟向法官求情說,自己沒有受傷,希望能給嫌犯重新改過的機會,依照對方持刀行搶,最輕本刑可判7年徒刑,但法官考量嫌犯犯案態度,以及被害人不願追究,最後減刑判4年4個月。
警方調查,嫌犯當時持刀抵著婦人腹部,恐嚇對方交出所有現金,不准大聲求救,婦人擔心性命不保,掏出2千元,但這名吳姓嫌犯拿到錢,竟立刻去超商變裝逃逸。
仔細看,原本全身深色服裝,變裝後他穿淺色上衣搭牛仔褲,還把犯案用折疊刀扔到溪裡滅證,以為神不知鬼不覺,但7小時後還是遭警方逮捕。
男子落網時辯稱是毒癮發作,加上飢腸轆轆身上沒錢買吃的,才會搶錢買毒品買食物,但並沒有要傷人的意思,沒想到案件被送進法院,被害婦人竟向法官求情,說自己沒有受傷,不願意再追究,只希望嫌犯能把毒品戒掉,希望能再給他一次機會,偏偏男子犯的是攜帶凶器強盜罪,屬於重罪,最輕本刑可判7年以上,法官種種考量,才減刑為4年4個月。
只是過去才因為毒品案入監,去年4月剛出獄,今年6月又行搶,這回餓肚子餓到昏頭跑去賣場搶劫,竟遇到善良婦人不追究還為他求情,只希望嫌犯這回在牢裡能好好反省,別再走錯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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