纏訟多年的台開內線交易案,最高法院6月底發回,台灣高等法院更五審今天開庭,被告、前總統陳水扁女婿趙建銘出庭說,沒買台開股票,也沒有獲利。
全案緣於民國94年間,趙建銘與前台開董事長蘇德建、前寬頻房訊總經理游世一等人於三井日本料理聚餐。趙建銘餐會中得知台開利多的內線消息,返家後與父親趙玉柱買進台開股票,待股價上漲脫手賺取差額。
台北地檢署95年7月提起公訴,經最高法院四度撤銷發回,高院107年3月20日做出更四審判決,並依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,減輕趙建銘等4人刑度,趙建銘判刑3年,趙玉柱2年6月,游世一2年,蘇德建2年並緩刑5年。
案經上訴,最高法院認為,本案趙建銘所知悉的消息是否構成重大消息、內線交易犯罪所得計算方式、趙玉柱與游世一是否構成共犯都有釐清必要,6月底發回更審。
台灣高等法院更五審今天開庭,被告趙玉柱、趙建銘、蘇德建、游世一均出庭。
趙建銘說,「我沒買台開股票,也沒有獲利」,台開股票不是他決定要買,他只知道彰化銀行要賣台開股票,有關張數、三井宴,都是蔡清文安排,他當初的想法是去三井吃好料,他去三井宴,父親並不知道,他更沒有把法院認定的重大訊息跟父親說。
其他被告的律師分別主張,共犯所得不應該合併計算,質疑檢方起訴、上訴的罪證不足,罪證有疑,法院應為被告有利的判斷。(中央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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