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縣警方今天晚間破獲一起強盜案,以陳姓主嫌為首的犯罪集團,平常以販賣毒品為生,由於其中一名成員在雲林工作,沒想到卻內神通外鬼,趁老闆發薪水和年終前,和同伴持刀槍,搶了140萬現金,而短短一個半月不到,花到只剩下5、6千元。
以陳姓嫌犯為首的強盜集團,被警方移送時,全都沒了逞兇鬥狠的模樣,警方原本追查他們販賣搖頭丸,卻意外查獲,他們過年前在同夥的接應下,在雲林搶了工程公司的140萬現金和年終。台北縣永和分局發言人林建宏:「許姓嫌犯作為內應,由陳姓嫌犯夥同犯罪集團,他們蒙面戴頭套,持槍以及開山刀,侵入工程公司。」
短短不到90天,嫌犯就把搶來的錢花在買毒品和玩樂上,被警方逮捕時只剩下5、6千元,警方表示強盜集團的其中一名許姓嫌犯,內神通外鬼趁著雲林公司發錢時,夥同同夥一起蒙面行搶,不過最後還是被警方循線逮捕,移送法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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