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於辣椒水、防狼噴霧,並非不是管制品,加上輕易取得,結果反而從防身工具,變成攻擊武器,根據雙北地區的法院統計數據,因為使用辣椒水的暴力事件、或是社維法裁處案件,3年前只有41件判決,但是到去年暴增到77件,有民眾甚至到法院開庭時,不滿旁聽民眾,直接噴辣椒水,造成對方眼睛受傷,法院判刑拘役40天!
當時就像這樣開庭開到一半,男子拿出辣椒水,直接朝對方攻擊,雙方再度鬧上法庭,接到任務員警速度很快立刻前往處理,面對未知的情況,裝備可得帶齊全,看看這腰上,警棍、手槍、辣椒水、手銬以及無線電,這麼多,大約5公斤的裝備,雖然都列在警械條例當中,不過一般民眾可以使用的,只有辣椒水,別以為其他工具能買來防身。
記者葉怡君:「看看員警身上其實有很多配備,是一般民眾不能使用的,不過如果是辣椒水,這個是可以隨身攜帶自我保護,但如果是警棍呢,這個是不能的,甚至說像是電擊棒,根本不能使用。」
有些人擔心辣椒水強度不夠,還想買電擊棒,小心可能觸法,因為這電擊棒僅限軍警、保全、銀樓業者使用,甚至需要申請執照才能購買,建議民眾若要防身,還是使用防狼噴霧器,不過使用上還是有限制,若惡意造成他人傷害,恐怕涉及刑事跟違法案件,根據統計,今年1到9月,就有36件,去年度更多達77件,都跟使用辣椒水有關連。
使用辣椒水,有些強度較高,3至5公尺內的目標,都會受到攻擊,遭噴灑後會有灼熱感,瞬間失去行為能力,若非必要還是別輕易嘗試當玩笑,若造成傷害,該怎麼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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