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日中午11點多,新北市板橋第一戶政事務所,一名女子疑似喝了酒,又不想和同性伴侶分手,撤銷同性註記,因此發生爭執,雙方在戶政事務所內拉扯,還把花瓶砸在地上,警方到場後,她還是無法冷靜情緒,不斷咆哮,員警只好將她壓制帶回,最後依妨害公務移送法辦。
女子喝醉酒站在路邊,不停對員警咆哮。
就算2名員警將他壓制在地,情緒仍然激動,甚至雙手雙腳,都已經被員警架著,抬上警車,還是拼了命想掙脫,而她就在不久前,在旁邊的戶政事務所裡,大吵大鬧。
同行女友人:「我在櫃台詢問事情,她在外面等我,就突然,她就從櫃台,有一個大花盆推過去。」
原來她們是同性伴侶,17日中午11點多,兩人要到板橋第一戶政事務所,撤銷同性註記,結果酒醉的37歲凌姓女子,不想要辦理手續,開始大吵大鬧,甚至和對方發生肢體衝突,過程中還摔了戶政事務所裡的花瓶。
戶政事務所人員:「我就聽到碰一聲,就這樣子啊,就可能嚇一跳,就那一盆啊,就把它推倒,本來是放在那裡的。」
連戶政事務所裡的人員,也嚇了好大一跳,而同性註記從105年2月開始,只要是同性情侶,都能到戶政事務所申請,主要是擁有簽署手術同意書資格。在申請時,雙方申請公文就完成,撤銷註記時,同樣的,2人都要在場,並且同意撤銷。
經營感情,不容易,所有人都是抱持著喜悅的心情申請,等到想要取消時,卻發現好像沒有這麼簡單。而凌姓女子也因為不想分手,進了警局還持續大吵大鬧,被依妨害公務移送,現在只能等她酒醒後,冷靜的好好再想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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