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國84年12月12日,台北市虎林街發生一起滅門血案,于姓屋主一家三口(于姓夫妻與他們的養女于女),遭到兇嫌瘋狂砍殺致死,令專案小組不解的是,這起凶案中,分租于姓屋主的一位房客虎口餘生,成為全案唯一的生還者,究竟他是不是真兇?抑或另有其人?就在案情陷入膠著的同時,一枚血鞋印成為破案重要跡證,兇手是于姓屋主養女的男朋友,因為一段年齡差距懸殊,又不被女方家長認同的師生戀,引起殺機。這起滅門慘案,替為人父母者帶來哪些警示?在處理兒女感情問題時,又該扮演什麼樣的角色,我們以此案例為引言,回顧案情關鍵,並探討面對子女的恐怖情人,該如何防微杜漸。
命案現場幾乎可以用血流成河來形容,這是發生在民國84年的一起滅門案,地點就在台北市精華地段的信義區。
當年承辦員警(84/12/13):「最主要還是要從這個被害人,于珊珊的身上,她的周邊,去清查比較重要。」
里長口中的兇手是他,杜漢成,案發不到48小時被警方逮捕,同時押回現場模擬犯案經過。杜漢成向警方供稱,他因為和死者于珊珊的師生戀,不被于家二老認同,甚至要求1千2百萬遮羞費,在多次溝通失敗之後,才會失去理智;只是現場血跡斑斑,于家三口又分別陳屍在不同的位置,檢警認為,動機不單純。
時任承辦檢察官侯千姬:「如果是照他的說法,是不會成立義憤殺人的,這應該是預謀殺人。」
這起悲劇,看在兩性專家眼中,其實有機會避免,關鍵就在尊重一個人的人格。
兩性親子專家吳娟瑜:「加害人通常有一個特質,他們的自尊心,也就是他們的自我價值感,是比較低一點,否則如果人家說不好意思,我們家孩子不跟你在一起,那你摸摸鼻子,那我再另外找人就好了,但是低自尊的人,他的性格特質就是,我哪裡不夠好,你怎麼可以這樣對待我,那就看著辦吧,那有的人他會自毀,就我死給你看,還有一種就是我讓你死,就那種粗暴的行為跑出來,所以在處理這種事情,父母要注意。」
專家會這麼建議不是沒有原因,警方調查發現,杜漢成是高棉華僑,因為躲避戰亂來到台灣,卻沒想到會在擔任老師的時候,和自己的學生于珊珊產生感情,儘管兩人相差20歲,杜漢成卻非常珍惜,但因為過不了于珊珊父母這一關,釀成悲劇。專家認為,當家長面對孩子的感情問題時,千萬不要陷入針鋒相對的僵局。
兩性親子專家吳娟瑜:「不要透露了那種攻擊性的訊號,所謂攻擊性訊號,譬如說眼神,瞧不起對方,口氣就是認為你怎麼可以,來找我們家小孩,還有就是,那個整個態度,就是你要是沒拿出多少錢來,你就給我走著瞧,那個都等於讓自己家人,陷於危險的境地。」
死者鄰居:「個子這麼小竟然還會殺人呢,這樣子還要遮住臉嗎,太狠了。」
死者鄰居痛罵杜漢成心狠手辣,是社會大眾對於兇手常見的行為,但學者認為,這反映出一般民眾不接受師生戀之外,對於身分、經濟地位和年齡存在差距的愛情,同樣不夠包容,畢竟杜漢成既無法說服女方家長,又難以迴避外界異樣眼光的看待;加上他在台灣舉目無親,多重壓力導致心理防線崩潰,理智隨之喪失,因此選擇玉石俱焚的方式,作為了結。
銘傳大學犯罪防治系系主任黃富源:「一個犯案的產生,除了犯罪人本身的動機之外,跟整個社會的結構,價值都有關係的,如果我們這個社會,會採取一個比較包容的態度,或是我們有一些,可以接納他的地方,甚至於像心理輔導的單位,比在那個當時的狀況,是比較多的,那這個兇嫌,可能他就可以去找心理機構,紓解他的某些挫折,那專家也都會協助他,看到社會上,還有一些比他更不幸的人,也會協助他看到,其實這些產生一些困難,也沒有那麼樣的了不起,我們還可以有一些正向的思考,這個都是社會喔,能夠防止所謂的受到挫折的,自認為自己很不幸的,甚至於都市的邊緣人,會產生犯罪行為,這種極端行為的,社會的保障措施。」
當地里長楊玉堂:「其實這個在區,里裡面,這個都是隱藏的未爆彈,對,所以說,一般我們社會局很多單位,現在像現在有老福,兒福,對不對,還有青少年輔導的這個,其實他們這一塊,還有什麼家暴防治,他們這一塊做得都非常的多,所以說這個就靠平常,我們基層,比較了解地方上的一些那個,所以說有一些高危險群,我們是不是要即時通報,然後才再做這個防治的這個措施。」
兩性親子專家吳娟瑜:「你願意聽他講,他會抱怨,他會生氣,那我們一直在強調一句話,不要降低他的自尊心,一個人自我價值感一降低,他惱羞成怒的機率就提高,所以要能夠謝謝他,所以我們常說,感謝為分手之本,感謝為分手之本,讓對方感覺到,雖然你不能跟我在一起,但是我至少還是一個有價值的人,那你也很感謝我,那我覺得,我也就放過你吧。」
民國84年的這場血案,儘管隨著時間慢慢淡出人們的記憶,然而重回現場,景物依舊卻也人事全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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