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(2018年)6月,一名王姓男子涉在網路上留言,指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是「金狗男寵」,遭金溥聰提告妨害名譽。不過,王嫌堅稱所寫都是真的,不願意道歉、寫悔過書,最後被台北地檢署依公然侮辱罪嫌起訴。而台北地方法院判決王男拘役40天,得易科罰金4萬元,全案可上訴。
王男去年6月連續兩天在住處,於網路新聞下方留言處,以帳號名稱「殺光燒金鬼奴和狗煙奴」,留下「煙奴不要怕,快找金溥聰金狗男寵」;隔日又在另一則新聞下方,繼續辱罵金溥聰言「金溥聰金狗男寵收煙商數億賄賂‥」等文字誹謗金溥聰,遭其提出告訴。
綜合媒體報導,當時金溥聰向檢方表示,只要王男願意公開道歉並撰寫悔過書,便願意撤告。而王男否認誹謗,強調是為了公益,因為金溥聰把台灣弄得比菲律賓還不如,並拒絕寫悔過書。
法官認為,王男多次稱「金狗男寵」等字眼,已損害金溥聰的名譽,同時王男拒絕和解也否認犯罪,且犯後態度不佳,依法判拘役40日,得易科罰金4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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