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歷六代,70歲農夫如今無田可種!靠近淡水捷運站和淡江大學,有塊三千多坪的公園預定地,市價超過兩億,清朝開始,王姓地主將農地租給陳家人管理,每年租金如今不超過兩萬,只是老地主死後,繼承者陸續對佃農提告還地、拆屋,法官認為,部分的田變道路,也被建商蓋樣品屋,佃農都沒異議,符合「不為耕作」,判地主勝訴確定,這下租約將廢止。
刀劃下,芭蕉葉一分為二,這耕田景象,可是從清朝就開始,黑白照片裡,景物依舊,人早已作古,但,腳踩的地,如今要還地主。
佃農陳先生:「不服氣,我們不是沒有種呀。」
當初,王姓地主將農地租給陳家人管理,每年租金不超過兩萬,只是老地主過世,繼承者陸續對佃農提告,法官認為,田是租來耕作,不過事後部分變成巷道,也被建商蓋樣品屋,佃農都沒跟地主抗議,就算是一種不耕作的型態,判地主官司贏了確定。
陳先生弟弟:「我爸還在世的時候,曾去問為什麼要做路,田地你要做路,我不要給你做,(工人)他說地主說要做的呀,我們是能怎麼樣對不對,說難聽一點,啞巴壓死孩子,說怎麼樣就怎麼樣。」
不只田必須歸還,另一塊從小住到大的屋舍,地主也認為是佃農佔用,有不當得利,就算屋子老舊不堪,也不准翻修,讓住在裡面世代為農的人,下雨天只能拿桶子接雨水,官司表面上爭的是田,背後卻也有著地主和佃農的感情與利益,陳先生的例子也提醒其他佃農,田被佔用不要無聲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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