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歲大一學生阿勳(化名)去年與13歲的女友小茜(化名)2度發生性關係,以致對方懷孕,遭其父親提告,事後與少女家屬達成和解並獲原諒,加上小茜出面求情,稱雙方「還是男女朋友」,台中地院最終依妨害性自主罪判阿勳有期徒刑1年9月,緩刑3年,並接受3場法治教育課程。
判決書指出,阿勳2017年1月在網路遊戲結識小茜,明知對方未滿14歲,仍在2018年1月及9月與女方發生性關係,想不到小茜因此懷孕,雙方交往的事情也被女方父親抓包,一氣之下告上法院。
小茜向法官表明,自己不願對男友提告,稱「彼此還是男女朋友」;法官認為被告的行為的確影響女友身心健康及人格發展,甚至造成家庭困擾,本非不得嚴懲,但念及他領有輕度身心障礙手冊,且犯案時僅19歲,顯見是年輕識淺、自制力不足才會闖禍。
法官考量阿勳受訊時坦承犯行,態度配合,且已與被害人的父親達成和解並給付完畢,提告的父親後來也選擇原諒,希望司法能給年輕人一個機會,最終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1年9月有期徒刑,緩刑3年,緩刑期間須交付保護管束。
法官審酌阿勳由於守法觀念薄弱才會觸法,為確保他能記取教訓,同時建立尊重法治的正確觀念,使被告革除其不正心態,除了宣告緩刑外,還得接受3場法治教育課程,確實輔導改過,避免再犯。
實習編輯/陳冠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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