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告
xx
xx
"
"
回到網頁上方

診所使用過期3年注射液 護理員停業罰鍰處分


發佈時間:2019/07/24 18:27
最後更新時間:2019/07/24 18:27
圖/中央社
圖/中央社

桃園市一家診所使用過期3年注射液,病患向護理人員反映後竟得到「標籤只是給衛生局看的」等回應,民眾向議員反應後,衛生局立即開罰,而護理人員也受到停業2個月的處分。

時代力量桃園市議員簡智翔今天受訪表示,有民眾陳情指出,在八德區一家診所竟使用過期葡萄糖氯化鈉注射液,民眾發現後向護理人員反應,竟得到「沒關係,有問題會起疹子」以及「標籤只是給衛生局看的」等回應,氣得民眾找上市議員陳情。

 

簡智翔表示,藥事法第21條明定過期的藥品就是劣藥,施用在民眾身上就是違法,診所施打在民眾身上的注射液製造日期為2013年,有效期限至2016年,已經過期3年。他要求市府調查有多少民眾使用到過期藥品,全面清查各診所並公布違規名單,清查診所囤積藥品、點滴行為。

衛生局主任秘書林國甯表示,衛生局在派員稽查後,現場查獲殘留過期注射液空瓶以及36種過期藥劑,診所違法事證明確,除對護理人員不當行為處2個月的停業處分,對醫師負責人未善盡督導所屬醫事人員執行業務部分,依違反醫療法處新台幣5萬元罰鍰,過期藥品也依違反藥事法規定處6萬元罰鍰。(中央社)

最HOT話題在這!想跟上時事,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!

◤日本旅遊必買清單◢

👉超夯日本電器竟然還有額外優惠!

👉日本免稅美妝必買這些!筆記給妳

👉存起來!遊日本免稅最高再折17%



#診所#過期#護理員#停業

分享

share

分享

share

連結

share

留言

message

訂閱

img

你可能會喜歡

人氣點閱榜

延伸閱讀

網友回應

其他人都在看

notification icon
感謝您訂閱TVBS,跟上最HOT話題,掌握新聞脈動!

0.1089

0.0566

0.165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