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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台北一名女子撿到2萬元,卻向對方索討3成謝金,引發爭議,但在苗栗市一名18歲少女,拾獲10萬元,卻不求回報!這名少女目前待業中,前天她到苗栗,和男友會面時,撿到10萬元現金,她心想這一定是某人的救命錢,第一個念頭就是拿到派出所,還堅持不要報酬。
想著「也許是人家的救命錢」,18歲女子手上拿著一疊千元大鈔10萬元、一本存摺,在男友陪同下,馬上把錢送交警方,這遺失的10萬元是媽靈宮主委,騎機車到農會領出,準備回廟裡交金紙款,沒想到中途錢掉了,急忙回頭找卻找不到,還好被這對年輕情侶撿到,物歸原主。
廟方主委:「對於小姐善行義舉,不會貪心,我覺得應該給予表揚。」
拾金不昧的18歲女子,去年高職畢業,1年來到處打工,月薪1萬多元,這筆撿到的10萬元,比她工作半年賺到的還多,還在待業中的她,絲毫不動心,拾金不昧,也不求回報,一再婉謝失主準備的6千元紅包。男友:「家裡人就是從小灌輸觀念,不是自己的東西不要拿,而且那麼大筆,一定是人家用到的錢。」
10萬元失而復得,廟方主委非得堅持給6千元紅包,這對情侶盛情難卻,只好收下,馬上就捐出2千元給寺廟做善事,看看這對情侶,想想先前有法律系學生撿到貧婦的錢,卻索討3成報酬,難怪掉錢又被幸運撿回來的寺廟主委,會誇這兩位年輕人難得,希望神明保佑他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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