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鐵自強號152車次列車昨(3日)晚間發生砍警事件,一名逃票的鄭姓乘客因與列車長爆發票務糾紛,25歲員警李承翰獲報上前處理時,遭鄭姓乘客持刀砍傷腹部,員警李承翰經過一夜搶救後,今(4日)上午仍宣告不治,砍警案引起社會譁然,內政部長徐國勇今天下午前往李姓員警靈堂弔唁,針對撫恤金和警察使用槍械的問題也做出回應。
不過徐國勇感嘆「錢是不能彌補這一條年輕的生命」,強調會在各方面協助家屬,同時已和警政署研議,將殉職的李承翰晉升為巡官,未來能夠入祀忠烈祠。
至於外界疑惑警察使用槍械是否有很多限制?徐國勇解釋,警察執勤時都有配槍,鐵路警察也不例外,但當時事出突然,加上車廂內空間狹窄,雙方距離近,任何人都會反應不及,那麼也有媒體問到,員警是否能配備電擊棒之類的,徐國勇表示確實在警戒使用條例中有這項規定,但電擊棒在當時的社會氛圍,認為每個人身體狀況不同,如果使用電擊棒,碰到身體不好的,或是心臟方面本身就有問題的人,可能會產生不好的影響,這方面還需與警政署研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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