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10月,台北縣一名林姓女子,求職遭殺害,嫌犯竟然是7年前,曾殺害一對10歲雙胞胎姊妹的兇手,當時他原本被判無期徒刑,二審改判12年,加上自首減刑,背了2條人命的嫌犯,卻只坐了6年牢,一出獄後又立刻假借徵人,殺害前來應徵的林姓女子,死者的丈夫認為是法律漏洞害死人,讓兇手輕易出獄,才會繼續犯案,決定要求國賠。
命案現場就像一間殺人密室,72年次的林姓女子當時就陳屍在這裡,地板、牆壁上,全是死者被球棒用力攻擊頭部後,噴濺的血跡,原本只是要應徵工作幫忙家計,卻從此天人永隔。記者:「你為什麼要殺她?」嫌犯:「…。」
嫌犯是他,71年的陳昆明,早有殺人前科,民國92年,他用雙手和磚頭,活活打一對才10歲的雙胞胎姊妹,再丟到溪裡,手段兇殘,姊妹的爸媽看到寶貝的冰冷遺體,情緒崩潰。
身背2條人命,但陳昆明偵訊時又吐舌頭,又裝瘋賣傻,說他有精神疾病,原本一審被判無期徒刑,到了二審大逆轉,改判12年,又因為自首符合減刑規定,殺了2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小妹妹,只坐了6年牢就出獄,原本還要接受2年精神治療,但負責的北投國軍醫院,診斷5個月就說陳昆明狀況良好,可以重返社會。林姓死者丈夫:「都是好人遭殃嘛,好像法律是保護壞人的,不是保護好人的。」
陳昆明的殺人、服刑、出獄,一切一切都符合法律規定,也是政府制度,要讓受刑人能回歸社會,重新生活,但沒有完善的配套跟後續追蹤,結果等於是縱虎歸山,再賠上一條無辜生命。林姓死者丈夫:「小孩沒有媽媽,丈夫沒有妻子,爸爸媽媽少了一個獨生女,我只希望他能夠判死刑。」
98年才出獄,99年陳昆明就用同樣的手法,拳頭、球棒,活活打死上門應徵的林姓女子,不只被害人丈夫不能接受,恐怕所有人對這樣的法律制度,都有疑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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