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一名女駕駛,日前行經新店安民街時,突然有疑似兩歲男童,違規穿越馬路,嚇得女駕駛驚聲尖叫,急踩煞車,差點撞上,兒權機構說,像這種放任小朋友在馬路上亂跑,不只嚇壞民眾,家長恐怕會被罰款六千!
蹦蹦跳跳完全沒在看路,嚇得女駕駛驚聲尖叫急踩煞車,差點就撞到他,一旁民眾全看傻眼,小男童還不知道自己差點闖禍,但家長呢?沒人看見,事發在新北市新店安民街上,當時小男童疑似是從公園衝了出來,剛好是在路中央,雖然是巷口卻沒斑馬線明顯違規。
記者何冠毅:「當時小男童從人行道衝出來,跨越馬路到對街,差點被車撞上,嚇壞民眾,就是因為這種類似案例實在是層出不窮。」
去年一月台中這名小男童從箱型車後方衝了出來,這回駕駛沒閃過,小男童當場被撞飛,翻了一圈重摔在地骨折受傷。
或像這種情況一歲大的小貝比,自己一個人在馬路中央逛大街相當危險,像這種情況責任免不了家長要承擔,6歲以下孩童不可獨處,12歲以下孩童也不可獨處在危險情境也就是馬路上,可依兒權法裁罰家長6千到3萬元,行人交通違規的部分也能開罰6百元罰鍰。
執行長:「家長應該也要想的是,重點不是罰款,重點是孩子有沒有可能被車撞傷撞死的話,那照顧的責任你本來就要去負擔。」
但若真的撞上小朋友受了傷,無辜的駕駛恐怕也會被追究過失賠償,雖然家長被罰事小,還是得多留意小孩有沒有亂跑,畢竟這一衝不只駕駛嚇破膽,小小身軀真的被撞傷後果難以想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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