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市政風處今天說,4月底接獲陳情人申訴,指稱財政局政風室主任疑涉性騷,5月初開考績會,針對當事人記申誡2次,事後參考其他案例,已改記過1次並調離現職。
鏡周刊報導,時任財政局政風室黃姓主任4月底和同事聯誼唱歌,酒後攔車送1名女性公務員回家,涉嫌在車上狂摸女方大腿及手,但北市府事後卻只記2支申誡,廉政署已退回懲處案,並要求嚴懲。
市長柯文哲今天上午與大同區里長座談,接受媒體訪問表示,最大處罰不是記2個申誡,而是調離主管職,但處罰不是市長說了算,應按照正成程序進行,「懲處案根本沒到市長那裡,他們下面單位就處理掉了」。
有媒體詢問會不會覺得2支申誡太輕,柯文哲說,「對行政機關來講,最直接處分,調離主管職務才是處罰」。
台北市政風處副處長林炤宏上午受訪表示,4月30日接獲陳請人投訴,指稱黃姓主管疑涉性騷,5月2日向黃姓主管求證,事後召開考績會,8日決定記申誡2次,但事後參考相關類似案例後,並再度召開考績會,10日當天改為記過1次,且把黃姓主管調離現職,先改在政風處任職。
他解釋,會加重黃姓主管懲處的原因,是因事後審酌類似案例,考績會認為當事人已影響機關聲譽,才做出加重懲處,且調離現職是政風處參考考績會所做的決定。
台北市政府政風處表示,黃姓主管從民國106年5月至今,都在財政局擔任政風室主任,曾在政風處擔任股長等職務,年資約10多年。
媒體詢問,是否有其他市府局處員工受害。林炤宏說,初步調查,這部分沒有,且要有受害人反映才會調查,該案是政風處接獲陳情人反映後,立即由視察室即時處理,因政風人員要秉持正人必先正己,獲報後隨即做出嚴正處理。
他表示,至於被控性騷的當事人,指稱事後有喝酒,但忘記當天狀況,至於詳細案情細節部分,因案件仍在調查,不方便多做說明。(中央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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