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法史上首例!某國營單位1名陳姓員工偷吃胡姓女公務員,2人還跑到旅館幽會,對此,陳妻委請徵信社人員跟蹤,並且在2人離去後,立刻向商旅購買2人用過未清洗的床單、浴巾等物品,但法官認為床單上的毛髮、唾液等屬於「個資」,判決商旅及員工需賠償8萬元給房客。
據《自由時報》報導,已婚的陳男與胡女前年情人夜投宿商旅,結果陳妻委請的顏姓徵信社業者,待2人隔天退房後,便立刻向商旅買下未清洗的床單、被單、毛巾、浴巾等物品,做為通姦的證物。
事後陳男認為,床單等物品因附有房客的毛髮、唾液等基因,應受《個資法》保護,而商旅未獲同意便私下出售,陳男因此向業者及女員工求償60萬元;對此,業者回應表示,浴巾等物品於房客使用期間暫借,退房後仍為旅館財產,公司有處分權利。
高雄地院審理認為,房客使用過的貼身物品或垃圾,通常含有毛髮、體液等生物跡證,自屬含有基因等個資,當受《資訊隱私權》的保障,因此判決商旅與販售的女員工須賠償8萬元,而業者不服地院判決,目前已提起上訴,由高分院合議庭審理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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