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一名80歲阿嬤,綠燈走過斑馬線,遭到左轉轎車撞上,人被捲進車底,阿嬤送醫後因為內臟破裂,搶救1個多小時還是宣告不治,肇事駕駛被查出,領有重度身心障礙手冊,遭到家屬質疑,不應該開車上路,但肇事駕駛堅持是當時轉彎時A柱擋到視線,並非身體狀況導致車禍,不過警方針對他未禮讓行人和未依規定行駛致人死亡,依法開罰舉發。
目擊民眾:「(運動完要回家嗎?),對啦!要回家,剛好綠燈,我碗都還沒洗好,她就被撞到了。」
目擊民眾:「5、6個要抬車抬不起來,剛好一台堆高機過來才抬起來。」
驚悚一瞬間,阿嬤被撞倒後,卡在車底動彈不得,脫困後一度還有意識,送到醫院後,發現她內臟破裂出血,當天下午6點多,就宣告不治。
車禍發生在8日下午4點多台中大里立人路、立新街口,當時80歲阿嬤,到距離家裡300公尺的地方運動,返家時綠燈乖乖走在斑馬線上,卻遭到左轉的轎車撞上命喪輪下。
實際當時阿嬤走的斑馬線,標線有部份脫落,但還是能認出是斑馬線,肇事的57歲黃姓駕駛,被查出領有重度身心障礙手冊,但他堅持是車輛A柱擋到視線。
肇事者黃先生:「真的不是刻意,也不是故意,是真的那個A柱把我擋住,不小心,沒看到,也不小心,才撞到她。」
但警方認定,他違規是事實。
霧峰交通分隊小隊長王世建:「未禮讓行人,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,因而肇事致人於死亡的話,會來依法告發這一條,他的駕照,等程序跑完)就會被吊銷第二個,需開罰,加上未遵守安全規則致人死亡,需要吊銷駕照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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