圖/TVBS
惡房東張淑晶被控在出租合約中動手腳,涉嫌詐欺房客,一共有160人受害,去年7月,新北地院針對其中78名受害人,判張淑晶8年2個月徒刑,今天在針對另外82人受害部分,依誣告等罪,判處張淑晶5年6個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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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滿催繳殺房東!法官引用《與惡》台詞 判狠男無期
公視《我們與惡的距離》火紅,台南地院審理台南陳夆典誘殺余姓房東案時,也引用此劇提及「全天下沒有一個爸爸媽媽要花20年去養一個殺人犯」,希望陳男深自檢討,彌補傷害。
張淑晶條款有漏洞?二房東未登記包租業恐不受保障
有鑑於租屋者遭到不平等契約對待,衍生多起房東壓榨房客的糾紛,行政院消保會25日公布「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,將在內政部公布後實施,其中包括不得超收電費、不得拒絕遷入戶籍、或禁止房租報稅等等,但因此法僅限於房客與「包租代管業」之間的約定,若一般民眾直接向房東承租,並不在保障範圍內。
沒給安全帽!派員工裝冷氣摔死 張淑晶判賠182萬確定
被稱為惡房東張淑晶常捲入租賃糾紛,2014年更因派員工到正在裝修的套房安裝冷氣室外機,卻未提供安全帽、安全繩等防護裝備,導致廖姓男員工不慎踩破遮雨棚墜樓身亡,而張淑晶刑事部分也被判刑7月定讞,民事部分,今(12日)二審判她須連帶賠償182餘元確定。
新制防「惡房東」 電費不能超台電最高6.41元
行政院規定租賃新制,預計6月上路,針對轉租業者,規定押金不得超過2個月租金總額;電費方面,若由租戶支付的話,計算基礎也不能超過台電夏季用電量最高金額,目前最高是6.41元,如果違法的話,最高可開罰轉租業者30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