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12月,苗栗一名21歲劉姓女子未婚懷孕生子,因為擔心被爸爸罵,再加上沒錢養小孩,竟然將出生未滿一週的兒子,狠心丟棄在水槽內淹死,苗栗地檢署今(29日)依殺人罪嫌對劉女提起公訴。
據了解,21歲劉女在2016年時就曾未婚生下一子,當時孩子被送養,沒想到劉女另結新歡,2018年發現自己再度懷孕,期間都沒有產檢,直到12月羊水破裂,產下一名男嬰,只不過劉女遲遲未到戶政事務所報戶口,因此引起衛生局關注調查。
社工到劉女家中查訪時,劉女起初不願承認生孩子,強調只是去切腫瘤,且說詞反覆,相關單位通報警方後,整起殺嬰事件才曝光,事後在檢警追問之下,突破劉女心防,她才承認男嬰出生7天後,就抱著他前往住家附近的土地公廟洗手台,親手將男嬰溺斃。
警方依照劉女指稱的位置,發現住家門口有一紅色塑膠袋,裡面裝著男嬰已腐爛的屍體,且被蛀蟲啃咬,僅剩骨架以及隱約可辨識的內臟,但男嬰上半身腐爛嚴重,經過解剖後無法確認是生前或死後溺斃。
檢警偵辦過程,劉女對於犯行深感懊悔,但檢方認為劉女手段殘忍,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後,今(29日)苗栗地檢署依殺人罪嫌將劉女提起公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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