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民眾日前清晨在公園運動時,發現有一對男女在溜滑梯後面上演「活春宮」,隨後發現的民眾就呼朋引伴的要其他人躲在一旁觀看。不料這起活春宮連續上演2天,事後有目擊的民眾認識女主角,她有輕度心智障礙,連忙告知女子家人。女方家人得知後憤而提告性侵,男子到案時否認犯行,但橋頭地院審理後仍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他2年4個月徒刑。
法院判決指出,這起案件發生在2016年8月2日和3日清晨5點左右。當時有民眾在高雄市左營區的重愛公園運動時,突然發現溜滑梯後面有動靜,於是就躲在一旁偷看,竟然是一對男女上演活春宮。由於當時天色漸亮,這場活春宮也被其他到公園運動或散步的民眾、或是買早餐的客人撞見,還有人偕朋友一起躲在遠處偷看。
事後這起事件傳到女方姊姊耳中,才得知有輕度心智障礙的妹妹遭人誘騙到公園性侵得逞,憤而報警提告。
警方循線查獲事件男主角林姓工人,他辯稱和女方是朋友,還說是對方要他摸胸部,還強迫要和她做愛。其他目擊民眾則證稱,案發當時林男把女子的衣褲脫下之後,再用「男上女下」的發生性關係。最後法院認定,林男涉及2起妨害性自主罪嫌,判處2年4個月徒刑,民事賠償15萬元,全案可上訴。
《TVBS》提醒您勇敢說不:
◎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、110
◎勵馨基金會 台北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專線02-2362-2400
◎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-7728-5098分機7
◎婦女救援基金會 02-2555-8595
性侵防範要點:
◎察覺對方有性侵意圖時,應冷靜設法離開現場,並立即求救;若遭限制行動,勿過
度刺激對方,千萬不要抵死反抗。
◎相信直覺!拒絕不舒服或不喜歡的肢體接觸。
◎睡覺或盥洗時,門窗要上鎖。
◎避免與有酒醉、吸毒、有暴力傾向或性犯罪前科的人獨處。
◎當對方出現你認為不妥的言行時,應立刻離開或制止。
◎如遭性侵,應立即報警與求助信任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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