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超過80歲的洪姓人妻在年輕時就發現丈夫買房藏女人,但直到丈夫過世2年多後才對小三提告求償,不過因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限制,僅獲賠50萬元。而此案正宮與小三的年紀加起來高達160餘歲,創下婚外情定讞官司中的最年長紀錄。
《自由時報》報導,洪婦與丈夫陳男於1953年結婚,但丈夫因擔任醬菜工廠老闆,需經常出外應酬,進而和酒店上班的楊女陷入熱戀,還搬出去與楊女同居,且這一搬出去就是60年。
洪婦期間不滿遭背叛,曾和爸爸與弟弟到場抓姦,但陳男並未因此回歸家庭。洪婦還稱,其夫在1967年7月間,以楊女名義購買房屋同居,直到他2016年12月中旬死亡,都未曾回家,讓她長期飽受精神折磨,身心嚴重受創,因此要求楊女給付精神撫慰金200萬元。
不過楊女表示,洪婦早就知道同居一事,還常到她和陳男開的食品行串門子,因此精神折磨並非事實。由於損害賠償請求權有2年時效限制,法官於二審判決楊女應給付50萬元確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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