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三重有男子因為心情不好,就拿著打火機和報紙,隨機在騎樓縱火,好險當時有路人經過立刻報警,員警就在犯案的50公尺外逮到人。而另一邊的中和,也是一名男子隨機在騎樓燒機車墊,造成5輛機車以及1輛腳踏車遭到波及,而他也自稱是心情不愉快才會犯案,訊後都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。
記者vs.嫌犯:「(大哥為什麼要放火呢?) 蛤。(他跟你有仇嗎?)」
當時他在騎樓縱火後,就迅速步行離開,而受害店家騎樓物品都被燒毀,甚至波及到左右兩邊店面,燃燒面積大約3坪。警方調查,55歲的連姓男子,走在三重正義北路上,當時拿出打火機和報紙,點燃以後就丟向騎樓,好險當時,有路人也剛好經過立刻報警。員警就在犯案地點50公尺外,抓到他。
三重派出所副所長 林游程:「嫌犯自稱心情不好。」
另一邊,同樣也是騎樓縱火,中和的南山路上,63歲的周姓男子,看見騎樓有停車,二話不說走進去後,立刻拿出打火機,燃燒路邊的機車椅墊,再一派輕鬆的離開現場,造成了5輛機車以及1輛腳踏車遭到波及,好險沒有人員傷亡。他向警方供稱,心情不好才想縱火,但他縱火已經不是一次兩次,每次心情不愉快就燒毀別人東西,縱火犯把自己的快樂,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上,要是燒出人命,恐怕不是一句心情不好,就能解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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