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賣國中生電子菸!魔術社老師遭控 無菸具形狀無法可罰


發佈時間:2019/02/28 14:44
最後更新時間:2019/02/28 14:44
台中一所國中魔術社的指導老師遭控,將電子菸賣給學生。示意圖/TVBS
台中一所國中魔術社的指導老師遭控,將電子菸賣給學生。示意圖/TVBS

台中市一所國中魔術社的外聘指導老師,遭爆料利用社團時間給學生試抽電子菸,甚至向學生推銷,該老師坦承以1250元將電子菸賣給學生,已火速向校方請辭獲准。不過,現行台灣法令對電子菸管理處於模糊地帶,須確認菸具形狀及是否含有菸油。

據《蘋果日報》報導,台中海線一所國中魔術社團曾姓指導老師,利用指導時間將電子菸給學生抽,還將電子菸賣給一名三年級男學生,後因同學聞到該名學生身上有菸味,向導師報告後整起事件才曝光,爆料者怒批「學校是在辦什麼教育!」不過,曾姓指導老師喊冤辯稱,電子菸是他表演工具,因表演項目中有一項是把煙霧灌進泡泡裡,就是透過電子菸製造,他平常將菸具放在隨身包內,三年級楊姓男學生曾看過電子菸,社團時間常會問電子菸怎麼用等問題,也提過幾次要借電子菸,但他都沒有借。

 

直到農曆過年前夕,他和楊姓學生在校外相遇,對方又提出要借電子菸要求,他拗不過學生才出借,事後多次要求歸還,但楊姓學生不但不還,還說要向他買下,他才同意以1250元賣出,「做了這件事情就是不對、不會反駁,也對學校、家長及學生感到抱歉。」

報導指出,台中市衛生局保健科長楊惠如表示,依《菸害防制法》,電子菸須具「菸品形狀」,才能對販賣者處1到3千元,因指導老師聲稱賣電子菸時並沒有提供菸油,倘若屬實,連《藥事法》也管不了,上述案例須再釐清指導老師賣給學生的菸具,是否像菸品形狀做為查緝的依據。

對此,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提出警告,「電子菸癮害會像傳染病一樣全面蔓延!」電子菸透過不燃燒方式吸食,所以沒有臭味,孩子容易被騙誤以為「電子菸沒有害處」,易相信菸商的話,「孩子會覺得抽電子菸好玩、趣味,又不會成癮,但一旦抽了就是一條不歸路。」
 

實習編輯/鄭宇辰

《TVBS》提醒您:
◎吸菸有礙身體健康,戒菸專線0800-636363
◎吸菸能導致肺癌、心臟血管疾病及肺氣腫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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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電子菸#國中生#魔術#菸害防制法#指導老師#教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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