持續追蹤,肇事車主趁員警不注意開溜,反倒是被撞的駕駛進警局,還被酒測。員警事後調閱監視器發現,警車離開事故現場後,肇事駕駛隨即迴轉落跑,現在電話也聯繫不上,被撞駕駛認為警方沒有積極找人,警方第一時間致歉,也強調會積極偵辦。
但就在停等紅綠燈時,員警超車先趕回警局,肇事車主眼見警車離開了,就在路口迴轉當場逃逸。雖然只是件小車禍,但員警怎麼會讓人跑了?
記者林耿賢:「車禍是發生在內側車道,加上是下雨天,警方登記完資料,繪製完現場事故圖,就請雙方到警局製作筆錄,但只有兩百公尺的距離,肇事車主竟然趁機開溜,員警事後要聯繫,已經找不到人。」
事發後車主將過程PO在網路上,引發網友討論,有人質疑員警處理過程有疏失,派出所所長更直接親上火線回覆解釋。
只是這回肇事駕駛,從員警的眼皮底下溜走,已經不算肇事逃逸,反倒是被撞的被害車主,進了警局還被要求酒測。
重陽所所長陳安澤:「現場同仁有判斷,雙方沒有飲酒情勢,有判斷雙方並沒有酒味酒容,步伐也正常,所以我們徵得雙方同意後,請雙方至前方位於事故現場約200公尺,我們派出所做後續處置。」
警方調查,肇事車主是61歲的黃姓駕駛,當天考量路口車流量大,擔心造成二次車禍,才會請雙方到派出所。
重陽所所長陳安澤:「其中一方沒有到派出所做後續處理,這部分並不影響其中一方當事人權益,也可以做日後損害賠償依據。」
雖說賠償權益不會受損,但撞人的開溜,被撞的反而進警局還製作筆錄,心裡肯定不平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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