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一名男子上個月底到夜市買東西,卻被攤商指控偷手機殼,當場被民眾圍毆,壓制在地,警方將人帶回去派出所做筆錄,他說是喝醉,扶在貨車旁邊,不小心觸動警鈴,也沒拿東西,疑似因為筆錄不簽名,與警方發生衝突,指控遭員警拿手銬毆打,不過派出所澄清,員警沒動手打人,為了制止男子胡鬧,還有兩名員警因此受傷,甚至連椅子也被破壞!
臉部朝地,倒在夜市攤販旁邊,雙手被員警架住,原來他就是被攤商指控偷東西的男子,但到了派出所,他說什麼都沒拿,還被別人打。
投訴人吳先生:「我說我沒有偷東西啊!我只是想要吐而已啊!結果他們都不理會我說的話,就從我開始揍,然後壓制我,然後揍到全身都是傷。」
被害人控訴,惡煞對他拳腳相向,打到頭部紅腫、手腳多處擦挫傷,小腿與膝蓋傷痕累累,當天到夜市買東西 ,但黃湯下肚醉茫了 ,扶在貨車旁邊時,不小心觸動警鈴,被人懷疑偷手機殼,報警抓人。
投訴人吳先生:「偷竊未遂,那也要有證據,也要有贓物嘛,你說如果我今天,你如果今天有贓物,你今天告我,我還沒話講。」
吳姓男子說 ,上個月底晚間10點多,在新北市林口夜市被誤認偷東西,送進派出所,沒想到筆錄才剛做完,又與員警發生衝突。
投訴人吳先生:「(員警)他拿手銬敲打我的腦部,及我的太陽穴、及我的耳朵,導致我耳膜內出血。」
林口派出所副所長陳進松:「有可能是拉扯當中會去碰到嫌疑人,或是怎樣,我們員警不可能會去動手,毆打嫌疑人的。」
吳姓男子拿出驗傷單,指控被毆打,造成聽力受損,不過警方澄清,是對方做完筆錄不願意簽名,先動手,不僅打壞派出所的座椅,還造成蔡姓員警與洪姓員警受傷,最後被依竊盜、妨害公務、傷害移送,但是不管是被打還是打人,動手就是不對,但到底有沒有偷東西 ,事後還需要法院認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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