拒養患重病的母親,法官事後聽了他的故事,最後判決免扶養!台南一名陳姓男子自小父母離異,因此小時候就被養在保母家,一開始親生父母親每週都會來探望他,但從他上小學後,父母便沒出現,而他的母親也只付了半年保母費就沒再支付,讓陳男心灰意冷;對此,法官認為陳母未盡照顧義務,因此免除陳男對母親的扶養義務。
據了解,陳男表示父親在他出生後不久,就與小三另組家庭,陳母為了工作養家,將孩子送到李姓保母家,原先父母親每週都會來探望他,不過等到陳男年紀稍微大一些,來看他的頻率也就愈來愈少,且陳母也只付了半年保母費用給李姓保母,對方認為可能陳母的日子也不好過,因此也沒有催促,就把陳男當成親生孩子養。
等到陳男上了小學後,父母親再也沒來探望過,李姓保母夫妻將陳男當作親生孩子照顧,一路養到成年,陳男將李姓夫妻視為父母,也漸漸地對親生父母感到失望。陳男出社會後仍時常回保母家探望李姓夫妻,連結婚時都請他們擔任婚禮主婚人,李家人將陳男當作親人般照顧,替他祝福。
後來李姓夫妻過世,陳男的親生母親因年邁重病而找上他,但陳男拒絕扶養生母,因此打民事官司欲拋棄扶養權,陳男在法庭上訴說自己的童年,對於孩子的說詞,陳母只能沉默無法反駁,再加上李姓保母的女兒在法庭上作證,法官認為陳母在兒子年幼時,未盡到照顧扶養義務,最後判決陳男勝訴,依照民法規定免除陳男扶養生母的義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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