屏東今天(24日)發生一起肇逃車禍,遊覽車撞上騎腳踏車的男童,小孩手臂慘遭車輪輾過,造成手臂和手指骨折,肇事司機下車查看,竟然給男童3百元後就離開,讓男童家屬難以接受,司機訊後依肇事逃逸罪嫌移送。
受傷男童:「我在騎腳踏車,就有看到那台車開過來,我也沒有怎麼樣,然後他開過來的時候撞到,前輪先撞到我的腳踏車,然後我跌倒,然後後輪再壓下去。」
真的不誇張,男童手臂慘遭遊覽車輾過,當場痛的大叫,但司機下車關心,只給了他300元就離開!
受傷男童vs.記者:「他有下來問我怎麼樣,給我300塊,給你300塊,然後就走了?嗯。」
這起意外,發生在24日屏東恆春大光路上,當時遊覽車司機意外撞上男童,卻因為趕著要載客人到下個行程,不僅當下沒報警,還塞給小孩300元,接著就肇事逃逸,男童家屬事後趕到醫院,對司機的處理方式十分不滿。
男童家屬:「遊覽車比較靠近,把他擦撞到這樣,擦撞到他的後輪,擦撞到他的旁邊,人才會這樣(摔)出去。」
龍水派出所所長陳培育:「私底下拿錢給這個男童,稱私底下跟男童和解後,因為要趕下一個行程,所以沒有報案,才會離開現場。」
男童被撞、輾過手臂,傷勢嚴重,手臂上留下清楚的車輪輾壓痕跡,手臂、手指都骨折,事後肇事的遊覽車司機被警方逮捕,他避重就輕,強調自己給了男童700元,訊後被警方依肇事逃逸罪嫌函送法辦,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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