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替受虐童「討公道」不犯法 律師曝10大建議

編輯 呂家輝 報導
發佈時間:2019/01/17 10:38
最後更新時間:2019/01/17 10:38
林男因肉圓不加辣而毆妻小,引發眾怒,半夜多人聚集其住家附近。圖/中央社
林男因肉圓不加辣而毆妻小,引發眾怒,半夜多人聚集其住家附近。圖/中央社

近期虐童事件頻傳,新北蘆洲有名狠爸因肉圓沒加辣,暴打妻兒,事後遭7名網友動用私刑毆打,近日發生的女童遭虐死案,也引發500名網友包圍地檢署,要為女童「討公道」,但「以暴制暴」的代價,可能是吃上官司。對此,知名律師呂秋遠指出,如果想替這些孩子報仇,又不想犯法,有10點做法是大家能夠去做的。

呂秋遠在臉書上指出,一般看到虐童致死的新聞,最簡單的方式是要求加重刑度,最好是死刑,再來是鞭刑,因為「以牙還牙」最符合直覺的反應面向,不過,就算整本六法全書全部死刑,還是無法阻止全部的人犯罪,尤其106年間,27件虐童致死案件中,13件故意傷害兒童致死、13件殺害兒童後自殺、1件重大疏失導致兒童死亡,對想帶孩子一起死的人來說,鞭刑或死刑沒有用。

 

接著,呂秋遠也說,若想替這些孩子報仇,又不想犯法,有些事情是大家能做到的,若發現孩子有不明傷痕,一定要主動關切與通報,記得要多重視鄰居,再來要求選區的立委修改社工師法,要求政府編列更多預算在社會安全網,假如同居人或另一半不當凌虐孩子,不論是精神或肉體都不要視而不見,否則只是共犯,若已取得保護令,切記不要靠近對方,若還沒取得,最好要遠離污染源。

針對虐童案,呂秋遠律師提出10點建議。圖/翻攝自呂秋遠臉書

而呂秋遠也表示,17歲小媽媽教養1歲半的孩子,原本就是悲劇,未滿16歲就懷孕更有妨害性自主的問題,保險套、避孕、性侵害防治、尊重他人等等議題,皆是性別平權教育的內涵,因此要重視教育,也不要將孩子丟給離婚的另一半照顧,又對孩子漠不關心,不負擔扶養費,且天下很多不是的父母,親生父母不見得會愛自己的小孩,若沒能力、不想生,不要因為壓力或宗教而生。

 
呂秋遠也說道,保護性社工是所有家暴案件的第一線,但是沒錢、沒權、沒人,所以請重視人力培訓,且社會上需要法治,不是需要暴力,以暴制暴只是回到拳頭比大的暴力社會而已,況且許多基金會都是政府機關委託辦理家暴業務的好幫手,只是待遇低落、人力不足、工作壓力繁重,因此與其毆打黑暗,不如點亮金庫,打人不如捐錢,這才是真正的社會正義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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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拒絕暴力 請撥打1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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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受虐#虐童#家暴#呂秋遠#社會正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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