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小黃司機開車追撞到前方轎車,聲稱自己是吃了感冒藥才會撞上去,承諾會負起全責,但是被撞的駕駛說,小黃一聽到修車要價15萬元,立刻說沒錢,讓他無法求償。
遠遠看到前面,都已經煞車停在那邊了,結果他到很近才煞。
車禍意外發生在10日晚間十一點,中山北路往內湖方向,挨撞的駕駛說後方計程車司機,因為吃了感冒藥打瞌睡,才會直接撞上來,當場承認自己失誤會負全責,但事後卻說自己沒錢。
當事人:「他意思就說,我前面付了那麼多,後面自己的車要修四五萬塊,再加上賠我的車,他真的無力負擔。」
看看挨撞的車輛,右後方受到強烈撞擊,骨架整個往左偏,輪胎、油箱周邊板金也都凹陷,車頭燈也因為推撞前車整個撞毀。
修車師傅:「車有點年紀了,原廠庫存比單價比較高。」
修車廠說周先生開的是12年的瑞典進口車,台灣零件數少,維修費用初估要價15萬,但當事人卻難以索賠。
當事人:「車行請他跟交通大隊申請肇事責任鑑定,跟我講他這樣大概要一兩個月時間,意思就說我沒辦法處理你的車子。」
當事人說小黃司機聽到估價馬上反悔不負責,甚至還說靠行車隊要求車禍事故鑑定,賠償至少可再拖一個月,讓他不能接受,不過根據交通部規定,車行只需要保旅客乘車險,車禍事故由司機自行保險,駕駛認為發生事故,小黃沒有強制究責賠償,讓挨撞民眾得自掏腰包,似乎需要更強制的法令規定才能保障受害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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