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滾燙熱麵潑人 火爆男重判7月徒刑


發佈時間:2012/03/04 08:03
最後更新時間:2016/05/16 15:06

只為了一雙免洗筷,竟然有人拿滾燙的熱泡麵朝民眾臉上潑,這起案件發生在台北捷運龍山寺站,去年7月一名吳姓男子到捷運地下街的便利商店買泡麵,店員詢問需不需要免洗筷?他突然抓狂,對著店員口出惡言,旁邊等著結帳的另一位女子出面勸阻,男子竟然把裝滿滾燙熱水的泡麵,往對方的臉上潑灑,造成女子右臉多處燙傷,男子也因為重傷害,被重判7個月徒刑。

拿著泡麵,穿著藍色上衣的吳姓男子走到櫃檯結帳,因為響應環保,便利商店不主動提供餐具,店員客氣的詢問對方需不需要筷子?男子突然抓狂,把剛買的泡麵直接砸向店員,旁邊背著包包、等著結帳的石姓女子看不下去,出面阻止,結果公親變事主,雙方在店裡起爭執。

其他店員才要阻止,男子突然拿出另一碗裝滿滾燙熱水的泡麵,二話不說往女子臉上潑,滾燙的熱水灑滿全身,女子閃避不及,跌倒在地,右臉和右耳多處燙傷,動手的男子被重判7個有期徒刑。被害人家屬(2011.09.17):「他(吳姓嫌犯)欺負一個小姐嘛,她(石姓被害人)說你也有女兒,這樣講他那個人就不高興啦。」

當時超商店員年紀和被害女子小孩一樣大,不忍心孩子無辜被砸又被罵,女子才會挺身而出,卻沒想到被對方用沸騰的泡麵攻擊,即使倒在地上,女子仍然想盡辦法用腳想絆住對方,卻被掙脫,後來是其他店員和民眾追捕,才把人抓到。

檢警調查,男子犯案累累,去年4月才出獄,雖然拚命道歉想跟對方和解,但被害人認為對方下手太狠,還是堅持提告到底,男子得因為自己的一時衝動,付出代價。

#毀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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