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車停自家騎樓被撞挨告 屋主嘆倒楣

記者 陳碧蓮 / 攝影 徐記宏 高雄 報導
發佈時間:2012/03/03 13:25
最後更新時間:2016/05/16 15:06

把轎車停在自家的騎樓下,被人撞了還得吃上官司,這個月1日晚上10點多,一名大學生騎機車和一輛轎車發生車禍,人彈飛撞上停放在騎樓的一台白色轎車,頭部受到撞擊後顱內出血送醫不治,家屬認為這輛白色轎車車尾突出佔用到人行道也有責任,控告對方過失致死,車主也被起訴,不過律師認為違停的車輛並不是造成車禍的主因,恐怕要說過失致死的確有些牽強。

鄰居:「碰一聲。」記者:「結果呢?」鄰居:「結果人就躺在那邊了。」

1日晚間10點多,一聲猛烈的撞擊聲,肇事的銀色轎車車頭鈑金凹陷,和它對撞機車嚴重扭曲變形,機車騎士當場死亡,但不止肇事的駕駛有責任,連停在自家騎樓下的這台白色轎車車主,同時也是屋主,吃上了過失致死罪的官司。屋主兒子:「很無奈而已啊,你如果住透天厝,我們回來也一定是停騎樓啊!」

鄰居:「很倒楣,那台車被撞成這樣,還被告。」

車禍是這麼發生的,當時在澄清和覺民路口,肇事的銀色轎車正準備左轉,卻和對向直行的機車對撞,機車騎士瞬間彈飛,撞到了白色轎車的右後車門,因為沒戴安全帽,顱內出血送醫不治。

屋主因而涉及過失致死,關鍵就在於這輛白色轎車,仔細看看人行道寬2公尺,白色轎車的車尾卻突出來,佔了3分之2,明顯違規停車,家屬質疑要不是車子亂停,機車騎士也不會因此撞傷頭部。三民二分局副分局長李金龍:「他很冤枉,但事實上他也有違規停車。」

非當事人律師連立堅:「他的確是違規停車,但是理論上,這樣的違規停車並不會造成這樣死亡的結果,我個人來看,這恐怕說這個車主是有過失的,我覺得比較牽強一些。」

檢警和律師的看法兩極,不過停放車輛的周姓屋主,第一時間也已經到警局製作筆錄,好端端地把車輛停在自家騎樓下,卻捲入了死亡車禍,也讓他大嘆無奈,說是飛來橫過也不為過。

#車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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