持續追蹤這起衝突,由於社區的機械停車位是連動式,住戶不滿明明不是我家的位置機械故障,為何更換設備也要付錢,因此和主委起爭執,但管委會立場是機械車位是一體的,所以維修要大家分攤!實際詢問房仲業者,如果社區公約有明訂,頂樓漏水、電梯故障、機電老舊由管理費負擔,就比較不會有爭議!
大家房屋企劃研究室主任郎美囡:「可能住戶覺得,他並不常使用(電梯),或者是他不需要使用(電梯),但是就整個這個公共管理來講,還是很難做到說,每個都這樣子個別去區分說,你不使用就不付費。」
公共區域的設備或者機電,大家都使用得到,使用者平均分擔是普遍作法,社區有管委會,沒列在公約的維修費,誰要付錢也可投票仲裁。常見的頂樓漏水狀況,如果有約定可以拿住戶們的管理費維修,如果沒約定其他低樓層的住戶又不想分攤,不時也看見頂樓住戶打官司。而公寓更換大門,使用的是二樓以上的住戶,自家門不走這,也會有一樓拒絕分擔費用。
像這個社區,自來水設備更新結果爆管漏水,明明是個別住戶的樓梯間,但防水層因為公共工程的施工被破壞,管委會也決定由管理費來補強,畢竟動輒百萬的防水工程,單一住戶全買單,也說不過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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