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生車禍沒討到車損理賠,還遭保險公司提告!台北市一名駕駛,去年在台北港和轎車發生擦撞,當時車禍初判表認定,對方沒保持安全間距,自己的車損維修費約一萬多元,但他指控對方保險公司,不但沒理賠,一年後還告他,反控他沒保持安全間距,讓他無法接受,這間保險公司則回應,當事人有權表達自己權益,可接受公評。
這一撞,白色轎車的右車門板金凹陷,後頭的黑車,左前車頭也明顯撞出裂痕,第一時間警方到場處理,判定肇事主因是白車未保持安全間距,林先生沒保任意險,估計維修費一萬多元,但等了一年多,沒等到對方保險公司理賠,反而遭求償7萬多元。
投訴人林先生:「2月才寄存證信函,對方沒回。」
林先生不滿,原以為只要賠償右車門8千多元的維修費,但對方卻還修了保險桿、輪胎,甚至後座內裝,零零總總高達7萬多元,更令他氣憤的是,一年後對方保險公司,竟向他提告損害賠償,還在起訴狀上反控林先生沒保持安全間距。
投訴人律師徐立信:「栽贓給陳情人,跟初判表不同,顛倒是非。」
被指控的這間保險公司則回應,當事人不認為自己有肇事責任,只能和林先生持續溝通。
保險公司理賠部林襄理:「起訴書內容,針對有過失的一方,陳述過失事實,法官那邊會做裁量,雙方的肇事比例。」
車禍過了一年多,過程中雙方沒協調,再次聯繫卻是收到存證信函,維修費用喬不攏,肇事責任各說各話,一切將交由司法裁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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