狗飼主真的要把狗看好,上個月23日,台中東勢東蘭路發生一起車禍,一名開車回家的羅姓男子,看到前方馬路上有一隻小狗,他就停車,卻被後方轎車追撞,警方表示,這起車禍雖然後方追撞的駕駛沒有保持安全距離肇責大,但狗狗也難逃關係,狗飼主陳小姐被列為第三關係人,恐怕也要受罰。
意外引發車禍的,就是這支脖子上綁著紅色牽繩,黑白相間的小狗。上個月23日晚上6點多,羅姓男子行經台中東勢東蘭路,回家半路發生這起車禍,還好當時車速不快,2輛車只有輕微碰撞,沒人受傷,但警方釐清肇責,是因為後方吳姓駕駛沒有保持安全距離才追撞,肇責較大,但陳姓女飼主也被列為第三關係人。
東勢交通分小隊小隊長吳永鑫:「狗飼主如果縱放狗類愛犬在道路上奔跑,可能會觸犯道交處罰條例第84條,將處罰新台幣3百到6百元。」
重回事發現場,陳姓女飼主家距離車禍地點至少2、300公尺,女飼主向警方表示,當天帶著狗去找鄰居,後來小狗要回家就跑出去,才會出現在馬路上,沒想到造成車禍,現在要為小狗闖禍負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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