導演鈕承澤被控涉性侵女性工作人員,原本應於今天下午接受北檢偵訊,但他透過律師以頭部遭攝影機打傷、情緒不穩等理由請假,北檢將視後續偵辦情況再決定是否擇期傳喚或拘提。
台北地方檢察署表示,無所謂准不准假,承辦檢察官會視案件偵辦進展及有無必要性或急迫性,在法定程序內決定後續作為。
鈕承澤疑似涉及性侵案引發外界關注,神隱2天後,今天上午親赴台北市警察局大安分局說明;北檢檢察官也簽發傳票,交由警方親自送達鈕承澤,要求今天下午4時到北檢說明。
今天下午近4時,鈕承澤未現身北檢,他的委任律師則到庭代鈕承澤向檢察官請假,表示鈕承澤上午在警局外與媒體推擠時,頭部遭攝影機打傷,且目前情緒不穩、有躁鬱症狀。
律師當庭提出鈕承澤親筆簽名的請假狀,但未提出其他證明。
北檢表示,全案目前仍在偵辦中,檢察官會斟酌全案調查證據的進度與犯罪嫌疑程度,決定後續的偵辦程序。
聯合報日前報導,鈕承澤在拍攝電影《跑馬(暫定片名)》期間疑涉性侵女性工作人員,受害者第一時間在友人陪同下赴醫院驗傷,證實曾飽受摧殘,受害者在友人陪同下赴婦幼隊報案和製作筆錄,檢警已介入偵辦。(中央社)
此新聞報導之偵辦進度與資訊,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,均應推定為無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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