彰化地檢署查獲兩起村長級賄選案,社頭鄉某沈姓村長候選人以每票新台幣1000元賄選;還有一名劉姓樁腳以每票2000元為芳苑鄉某一名村長候選人買票。兩名犯嫌遭聲押獲准。
彰化地方檢察署今天表示,日前獲報社頭鄉某一名沈姓村長候選人以現金行賄選民,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,指派檢察官蕭有宏指揮彰化縣警察局田中分局、彰化縣調查站偵辦,昨天同步搜索並傳訊選民,檢察官訊問後,認為沈姓候選人犯嫌重大,有串供、串證之虞,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,今天凌晨裁准。
檢方調查,沈姓候選人以每票1000元賄選,除自行交付1000元給某一名選民,另在10月間將9000元交給某一名沈姓樁腳,並指示代為行賄某一戶謝姓家族,沈姓樁腳依指示將賄款轉交謝姓家族成員。賄款總計1萬元已繳回扣案。
另外,彰化地檢署也獲報,一名劉姓樁腳為芳苑鄉某一名村長候選人買票,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,指派檢察官陳昭蓉指揮彰化縣警察局芳苑分局、彰化縣調查站偵辦,昨天由主任檢察官吳宇軒率隊搜索,並傳訊選民。
檢方調查,劉姓樁腳為幫助這名村長候選人當選,以每票2000元賄選,並在本月中旬將1萬2000元現金交給某一名選民,意圖買戶籍內6票,但遭選民拒絕。
彰化地檢署指出,檢察官訊問後,認為劉姓樁腳犯嫌重大,且候選人尚未到案,有串供、串證之虞,昨日深夜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,檢察官傅克強蒞庭,法院今天凌晨裁准羈押禁見。(中央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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