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日晚上6點半,一輛機車在苗栗竹南鎮光復路口,機車停等區裡等紅燈,卻被後方葉姓駕駛的轎車追撞,機車女騎士當場倒地,目擊民眾說,轎車駕駛撞倒女騎士後沒有道歉,還下車罵女騎士,警方表示汽機車或大型重機不能佔用機車停等區,肇事駕駛要被開罰900到1800元。
機車騎士被撞後,站在汽車前,似乎和駕駛理論,過了好一會兒駕駛才開車門下車,不過這時有民眾看到撞人的葉姓駕駛沒道歉,反而先開罵,認為女騎士沒騎旁邊才被撞,還說人車都沒怎樣、態度惡劣,目擊民眾說很火大,就把過程PO上網。
竹南分局副分局長張中:「汽車行經路口遇與紅燈時應在機車停等區前停等,不得佔用,違者將處新台幣900到1千800元罰鍰。」
車禍發生在6號晚上6點半,苗栗竹南,環市路三段和光復路口,葉姓駕駛煞車不及,才會追撞停在紅燈停等區裡的陳姓女騎士,現在也因為轎車占用停等區要吃罰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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