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一名劉姓男大生前年9月晚間騎車返家時,在楠梓區加昌路超車不慎,自撞分隔島噴飛慘死,事後死者父母認為是該路段的障礙物線、反光導標等「標示不清」,申請國賠,高雄地院審理後認定市府交通局確實有疏失,判賠148萬元,全案仍可上訴。但判決結果引起網友熱議,認為或許真的標示不清,但超車失控才是主因,「規矩行車應該是不會看不到分隔島!」
2016年9月6日晚間,劉姓男大生參加完大學新生訓練,在大雨中騎車行經加昌路,疑似因視線不佳自撞分隔島,噴飛出去喪命;目擊全程的郭姓女騎士出庭時指出,當時雨下得很大,經過肇事路段前方100 公尺時,燈號才剛紅轉綠,劉男就立刻從左後方超車,沒幾秒鐘就撞上分隔島,整個人都飛出去,她強調劉男並非打滑,而是直接撞上分隔島才飛出,甚至發出一聲巨響。
聽聞兒子車禍身亡,雙親傷心欲絕,控訴是附近近障礙物線標示不清,且「危險標記桿」和分隔島上的「反光導標」大多折斷消失,交通桿也只剩2根,前一根已由黃變黑,後一根撞到在地,已無警示功能,質疑通局未善盡維護管理的責任,才害兒子摔車身亡,提告國家賠償,求償925多萬。
高雄地院審理,法官審酌後認為交通局未善盡維護職責,確實有疏失,判市府依責任比例賠償147萬9890元,全案仍可上訴。判決結果出爐引來網友熱議,認為騎士自己也有肇事責任,「規矩行車應該是不會看不到分隔島!」,也有人說標線不清或許確實,但道路是連續的,騎快或恍神失控可能才是主因,引起爭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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