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一名緬甸籍的阮姓男子2011年與一名台女交往,期間卻利用女友外出,趁機指姦女友的7歲女兒,之後又趁出遊機會再犯,甚至抓住女童頭部強逼口交。離譜的是,事發後被害女童母親在法院審理期間,仍持續與阮男交往,而女童還曾善良的告知警方,希望關阮男7天就好,新北地院認為阮男罔顧人倫,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等罪,判處阮男9年6月徒刑,可上訴。
據《聯合報》報導.判決書指出,2011年間阮男跟一名獨自撫養1女1男的單親女子交往,同年6月間,阮男到女友中和租屋處,趁她外出獨留7歲女兒在家時,竟用手指對女童性侵,導致下體流血。
女子回來雖見女兒狠瞪阮男說「尿尿地方很痛」並在客廳牆壁發現血跡,廁所也有很多沾有血跡的衛生紙,因此帶女兒到醫院治療,但面對醫生質疑,卻謊稱「女兒遭鉛筆筆蓋弄傷下體。」
隔月阮男帶著女友一家人出遊,深夜又藉機在民宿內猥褻女童;隔年2月,女友帶著女童前往阮男家住,阮男趁女友進房休息時,又強脫女童褲子再度指侵得逞,並逼女童替其口交,但女童極力反抗,當晚告訴母親實情,決定不再隱忍,並在母親的陪同下驗傷報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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